对于该怎么继承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款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分为房屋补偿和宅基地使用权补偿。宅基地审核表中登记的权利人为宅基地使用权人。
关于地上物的补偿,应当归属房屋权利人。房屋权利人已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按继承关系处理。系争房屋经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未进行新建、翻建、改扩建的,以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为房屋的权利人。系争房屋的审批表表明户主为A,其他宅基地使用权人为
B、C及D,故系争宅基地房屋的权利人应当为
A、
B、 C和D,也即
A、
B、C和D对系争房屋享有所有权。分割时,应根据权利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财产来源、居住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由于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身份属性,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成员享有的,并且按户计算。当一户出现人口减少,宅基地仍是由一户中剩余的成员共同使用,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则由该户剩余的成员共同所有。系争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核定的人员为
A、
B、C和D,系争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应属于
A、
B、C和D共有,故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款应属于4人共有。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
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十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十三条第一款: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归属有何规定即便各方当事人并未就其于他人土地之上所修建之房屋的所有权问题达成明确的协议或共识,然而无论如何,此类建筑物皆应最终归属为持有该处宅基地使用权的人所有(但集体架内的有关转让事宜则不在此列)。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与房屋产权纠纷的妥善处理关于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处理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当农户间出现宅基地使用权争议时,双方应该尊重历史事实,秉持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协商来解决纷争。其次,如果经过初步协商仍然无法达成共识,则任一方或者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土地管理机构等职能部门提交处理函申请。
专业解答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我国农村地区,对于宅基地进行拆迁时所适用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重新分配宅基地以供建房、提供相应的安置房或者直接支付货币作为补偿,以及一些其它可能的方式。至于涉及到征收农民耕地之外的其他类型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方面的补偿标准,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相关规定。
专业解答在农业地区,尽管部分房屋并未持有产权证书,然而只要其被确认为合法建筑,那么在面临拆迁时便会得到相应的补偿。然而,如果这些房屋被判定为违章建筑,则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对于那些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但经过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确定为合法所有的房屋,理应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合理的补偿。而对于那些手续不齐全或者缺乏产权产籍证明的房屋,在经过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鉴定之后,可以根据相关法规或者诉讼结果来决定如何处理。
专业解答在农村地区进行拆迁后,对于额外获得的赔偿款,如果儿媳妇的户籍已经成功迁移至本集体,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种补偿款应当视为集体经济组织所取得的收入,并应当依据相应规定进行合理分配,其中包含全体集体成员,包括儿媳妇。鉴于在此情况下,该儿媳妇已经具有了该农村村落的合法居民身份,因此她有权享受到与其他村民同样平等的补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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