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绪备与征收有什么区别?储备如何补偿?
您好,和土地征收一样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你好,因为在这里表述比较困难,并且你的情况没有说清楚,我不能直接做出补偿多少的结论,具体情况你可以来电联系我详谈、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020-09-25 16:02:18 回复
土地收储就是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简称。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地方政府和国土部门顺应“经营城市,经营土地”的需要所进行的我国土地制度创新的一个重要成果。应该说,这几年来,通过实施土地收储及招拍挂,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土地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具体补偿数额得看实际情形,您可以电话咨询我
2020-09-25 15:25:12 回复专业解答土地收储与征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目的、性质和程序上都有所区别:目的不同:土地收储:主要目的是为了调控土地市场,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收储的土地通常用于储备,以备未来出让或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收: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等,需要将集体土地或个人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若是对土地收储与征收的区别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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