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解答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已经顶入合同的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责任同时加重对方的责任的情形,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的免除应该负有的法定义务的情形,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的情形等。
专业解答格式合同无效的情形是: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等。在我国的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我国的格式条款是合同签订的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的条款。
专业解答格式合同中的无效条款包含:含有法律或者行政规定中明确禁止的事项;有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有损害国家相关利益的情况,增加了对方责任的情况等。有这些情况的都可以视为无效条款,合同签署人有权拒绝。
专业解答根据《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合同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律师解析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关于人身伤害的不能免责,应是绝对的,并无轻重之分。实践中此类免责条款常以以下四种形式出现: (一)全部免责。即当事人事先约定未来的受害人放弃将来对应承担责任方提出任何赔偿的请求。此种免责条款在雇工合同中最为普遍。 (二)限制责任条款。即当事人事先约定将来的人身伤害赔偿以特定方式计算或不超过一定数额的有限赔偿。当前医疗合同中常用此类条款。 (三)限制请求期限的条款。即事先约定将来的受害人须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人身损害的赔偿请求,逾期不再享有请求赔偿的权利。此种免责条款不以直接免除责任为表象,而以限制请求期限约束当事人的请求权,借此逃避法律的规制。 (四)设立固定赔偿金额或模式。即事先约定在发生人身伤害时,应承担责任方以一笔固定金额的款项作为赔偿,不足部分则予以免除或以一种固定的模式进行赔偿,而不按相关法律规定据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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