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什么情况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
(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都对人民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做了具体规定,它包括两种:一是人民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二是人民被动的需经当事人申请由人民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形。其中
第一种情形中人民虽能依职权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但调查收集的证据不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实体利益。
第二种情形人民调查收集的证据虽涉及当事人的具体利益,但人民在当中是被动的,这就是需要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而且申请请求人民调查收集证据的范围受限,它必须符合下列几个条件之一的才行:
(
1)申请调查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人民认为当事人的申请请求调查范围在此规定之列的才予以准许,否则不予准许即人民就不能参与调查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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