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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被车撞到,请问,朋友的公司给予他补偿吗?这是算工作时间发生的意外吧!

路* 山东-济宁 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2020.09.21 07:26:10 386人阅读

朋友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被车撞到,请问,朋友的公司给予他补偿吗?这是算工作时间发生的意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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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承担事故非职工主要责任,属工伤。可获得工伤及交通事故双重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你的情况属于工伤,但要享受工伤待遇,必须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待遇计算赔偿数额后,如果大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享受差额部分。

2020-09-21 07:2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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