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债主死亡债务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十二条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债务人死亡导致债权人主张权利困难的情形,发生此种情形,债权人如何主张权利?实践中需区分两种情况: 1、债务人有遗产的,可向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要求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继承人不同意以遗产清偿债务的,可以将全部继承人列为被告向人民提讼,主张权利。 2、债务人没有遗产的,因债务人的死亡,债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在债务人没有遗产的情况下,已不具备继续履行债务的能力,债权人便无法实现债权。需特别提醒的是,法律上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债务人死亡,债权人不得要求其子女承担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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