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的构成:1必须存在不法侵害的行为。2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3防卫必须针对侵害人本人,而不能针对第三人。4.防卫不能过当。即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5.主观条件。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6.无过当防卫权。《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构成:
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如飞机故障、油库自燃等危险;动物侵袭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等。
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即危险迫在眉睫,合法权益正处在危险威胁之中,如不实行紧急避险,危险立即会转化为现实危害,使有关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
3、必须是不损害某种合法权益就无法避免的危险,紧急避险是别无选择的一种选择。
4、必须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目的。行为人损害某一合法权益,必须是出于避免较大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的正当目的。
5、必须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为有效避免危险而必须损失的合法权益的方式必须以“必要限度”为前提。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是:
(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他人的不法侵害,而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一种危险,包括自然灾害等非人为的损害。
(2)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大于或等于所要保护的利益,而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不能等于更不能大于所要保护的利益。
(3)对行为的限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必须是不得已的,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而采取的。而正当防卫则无此要求。
(4)行为针对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要求打击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而紧急避险则可以是无辜的第三者,二者损害的对象是有原则区别的。
专业解答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法律界定及其区别“正当防卫”及“紧急避险”这两个法律概念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冒犯危险的来源存在差异性。针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违法行为是正当防卫的唯一危险源,故正当防卫并非公民固有且随处可用的权利,而是仅限于在公民遭受非法侵犯时方可运用;相比之下,紧急避险所面临的危险,不仅包括人类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包括自然现象以及野生动物的攻击行为等自然原因和生物因素。
专业解答(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中危害的来源只能是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中危害来源比较广泛,它不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可以是自然界的力量、动物的侵袭等等。(2)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来实行,不能损害没有参与实施不法侵害的其他人的利益。
专业解答正当防卫是对非法侵袭的必要制止,保护人身财产权益,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紧急避险则在危急时牺牲小利保大权益,不限于侵袭,可涉及合法第三方,且要求限度上尽量减损,以防止过度损害。两者起因、对象和限度条件有本质区别。
专业解答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属于正当行为,它们虽表面上看似符合部分犯罪的客观条件,但实际上并未造成现实的社会危害或触法。这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以及依法执行公务,它们的本质在于保护个人或公共利益,而非犯罪,因此在法律上被认可为正当。
专业解答(1)危害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中危害的来源只能是人所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中危害来源比较广泛,它不仅限于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还可以是自然界的力量、动物的侵袭等等。(2)行为指向的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者本人来实行,不能损害没有参与实施不法侵害的其他人的利益。
律师解析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属于正当行为。 正当行为是指客观上造成一定损害结果,形式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既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的行为,例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依法执行职务、正当冒险行为等。
律师解析 一、区别: 首先,对行为的限制条件不同。紧急避险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作为排除危险的惟一方法时才能实施;而正当防卫则无这样的要求,即使在当时的情况下能够用其他方法来避免损害,也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其次,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正当防卫所造成的损害,允许等于或者大于不法侵害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而紧急避险所损害的合法权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合法权益。 二、联系: 1、目的相同。二者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2、前提相同。二者都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3、责任相同。二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