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老年公寓需要哪些手续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申办资格:个人开办老年公寓,申请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并符合建筑规范和行业标准;
(三)注册资金按床位数计算,设置床位数20张以上,平均每张床位不低于2000元;
(四)有与业务性质、范围相适应的生活、康复、医疗设施;
(五)有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六)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一定比例的专业人员,专业人员应具有执业资格;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办材料:
(一)申请人的合法证明、申请书及可行性报告;
(二)验资证明、服务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书;
(三)机构章程及管理制度;
(四)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名单及有效证件;
(五)港、澳、台地区以及华侨或其他国外申请人申请举办,应当同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律师解析 设立养老机构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符合养老机构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三、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四、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五、床位数在10张以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律师解析 一、开敬老院的手续如下: 1、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服务机构,60张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审批,60张床位以下的由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 2、携带相关材料到所在辖区的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3、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由受理民政部门进行实地审验,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执业证书》;不符合执业申请条件的,发给申请人书面整改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执业申请。 二、申办人申请筹办社会福利机构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3、拟办社会福利机构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拟办社会福利机构固定场所的证明文件。 三、敬老院,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非营利性组织,又称养老院。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