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盗窃罪不再以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为唯一构成要件,只要是入户盗窃,不管有没有偷得财物,都已触犯刑法,构成“入户盗窃”,涉嫌盗窃犯罪,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扒窃的话是盗窃的一种,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财物,就应该认定为是扒窃。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并处或者是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是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是没收财产。对于扒窃构成盗窃罪,我们要根据他的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有不同的量刑的标准,当然可能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也可能是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的话,如果更为严重的情形下,也可能被判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1、三人扒窃一千元左右的,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一般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如果其中一人为初犯的,在量刑时可予以适当从轻处罚,但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免予的可能性很小。《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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