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佳木斯法律咨询 > 佳木斯子女抚养法律咨询 > 请问我国监护人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请问我国监护人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贾** 黑龙江-佳木斯 子女抚养咨询 2020.09.19 17:03:03 344人阅读

请问我国监护人的设立方式有哪些?

其他人都在看:
佳木斯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佳木斯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您好,针对您的请问我国监护人的设立方式有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监护人的设立方式:在我国,监护人分为两种: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监护人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自然人或团体。如,未成年人的父母通常是他们的监护人,如果没有父母也可以是其他亲属、朋友。如果没有父母、亲属和朋友担任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的住所地的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020-09-19 17:04:03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家庭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婚姻家庭律师#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