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能否同时申请
按照助学贷款政策规定,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范围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每年集中办理一次。即日起,各高校启动本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10月19日24点,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结束;11月14日,开行河南分行通过支付宝公司将贷款划付到所有贷款学生支付宝账户中,随后贷款系统自动将学费、住宿费扣划到高校提供的结算账户上。省教育厅要求,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对象为高校在籍的大学生。各高校在校内审核,尤其是上报省级国家助学贷款人员名单时务必先行做好学籍比对工作,要逐人核对借款合同、申请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是否与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致,家庭地址是否精确到门牌号,入学年份、学制、毕业年份信息是否与学籍信息一致,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国家助学贷款数据上报前完成学籍注册的学生一律取消贷款资格。借款合同起始日为11月14日。借款合同到期日原则上两年制、三年制学生为2032年9月20日,四年制学生为2033年9月20日,五年制学生为2034年9月20日。以此类推,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36年9月20日。
2020-09-18 22:05:30 回复专业解答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怎么申请问题带来帮助。
专业解答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时,监护人必须到场,因为要签合同,如果是续贷的情况,监护人可以不必到场,监护人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承担监护责任,代替他们进行民事法律活动。
专业解答1、贷款申请;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材料。2、合同签订;3、合同回执;4、贷款发放。
律师解析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时间一般为两个月,具体流程为: 1、学生在9月上旬提出国家助学贷款书面申请及提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 2、二级学院9月中旬审核书面申请贷款材料,确定贷款资格并公示; 3、二级学院9月下旬组织学生填写《审批表》和网上申请,然后网上审核后汇总上报学贷中心; 4、学贷中心10月上旬对网上申请进行审核,统计汇总后上报助学中心; 5、贷款学生10月下旬接受贷款申请诚信教育。
律师解析 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是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在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
律师解析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的是一次授信、一次申请、分期发放的方式,也就是说学生可以与银行一次签订多个学年的贷款合同,但银行要分年发放。同一个学年内的学费、住宿费贷款,银行应一次性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将由经办银行直接划拨到学校指定账户,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代扣学生所欠学宿费,并给贷款学生开具学宿费收据。其余款项由学校委托经办银行存入贷款学生的储蓄账户。 一般在申请当年的11月左右到12月首次发放,其余各年款项会在每年8月逐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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