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作废的发票扔了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把作废的发票扔了,看发票还有没有发票应该有的利用价值,如果有就应该登报或电视上电视声明丢失作废,这是发票管理的基本规则,如果没有利用价值,就在存根的一页附上说明就可以了。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7条,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省税务局可以根据需要增加本地区的发票防伪措施,并向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发票防伪专用品应当按照规定专库保管,不得丢失。次品、废品应当在税务机关监督下集中销毁。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31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专业解答开具错误发票后及时作废,一般不会产生税务影响。当月误开发票可手工作废并重新开具,跨月则需通过税控系统操作获取红字发票样张,并填写打印红字发票,登记入册以确保真实性。遵守这些规定,有助于规范财务管理,避免税务风险。
专业解答当月认定为作废发票,次月19日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实后,系统将提示“作废发票”。同时,抵扣凭证审核系统将向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发出协查请求,后者会通知购买方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将结果反馈至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销售方需重新开具合规发票。
专业解答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电子发票开错了可以作废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专业解答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电子发票开错了能否作废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专业解答在增值税稽核系统属于作废发票,那么在次月的19号经过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以后,系统会提示发 票为“属于作废发票”,抵扣凭证审核系统会通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协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会通知购货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将协查结果回复给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开票方重新开发票。
律师解析 作废发票不见了不严重。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已作废的发票不具有法律效力,丢失后无需按照规定进行登报声明。
律师解析 作废发票不见了不严重。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已作废的发票不具有法律效力,丢失后无需按照规定进行登报声明。
律师解析 作废发票不见了不严重。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已作废的发票不具有法律效力,丢失后无需按照规定进行登报声明。
律师解析 作废发票不见了不严重。 一、发票作废是指操作员对填开发票信息录入错误的已开具发票进行作废,已作废的发票已然作废,遗失无须挂失。而且并不需要进行记账和抵扣,在系统里进行作废即可。但是最好还是做好发票保管工作,不要发生发票丢失的情况,作废发票也要妥善保管。 二、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三、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中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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