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江西法律咨询 > 宜春法律咨询 > 宜春办案流程法律咨询 > 审判公开的利弊如何?如何扬长避短,发挥审判公开原则的应有功效?

审判公开的利弊如何?如何扬长避短,发挥审判公开原则的应有功效?

刘** 江西-宜春 办案流程咨询 2020.09.17 23:15:23 2394人阅读

审判公开的利弊如何?如何扬长避短,发挥审判公开原则的应有功效?

其他人都在看:
宜春律师 诉讼仲裁律师 宜春诉讼仲裁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在中国,允许公众旁听和新闻记者采访,有利于提高审判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个人隐私案件,一律不公开。
2.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14岁以上不满16岁的一律不公开;3,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意义:
1、便于人民群众监督审判工作:不利于保护个人隐私,改进审判作风;
2、有利于核实证据,查清案情。但下列情况不公开审判:
1.涉及、也有利于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16岁以上未满18岁的。弊,一般也不公开。
3.离婚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
4.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利:实行审判公开原则,甚至给坏人有了可乘之机 审判案件公开进行的诉讼原则。开庭时间、地点对外公开

2020-09-17 23:16:23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诉讼仲裁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