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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生前当着亲戚的面由我二弟代写了一份《拆迁新住房返还协议》,协议约定房屋产权归我,父母出资1万,有权居住到老,在场的当事人均签名。后父母离世,其他兄弟姊妹认为该协议是二弟代书,协议无效。请问,父母生前协议处分房产可视为遗嘱吗社区咨询小组成员解答: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的安排,遗嘱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且所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否则无效。由此可见你父母所签订的协议并不符合遗嘱的特征。你与父母之间的协议应视为合同行为,合同的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2020-09-17 18:59:2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