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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拒绝与男方过性生活,可以提出离婚吗,能判离吗

刘* 江西-九江 离婚咨询 2020.09.16 05:34:37 376人阅读

女方拒绝与男方过性生活,可以提出离婚吗,能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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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拒绝与男方过性生活,应该看妻子拒绝的原因。【2】如果妻子是因为病情严重或者生理原因拒绝与丈夫过性生活,妻子应该与丈夫及时沟通,丈夫应该体贴妻子,理解妻子,关心妻子的。在这种情况下,丈夫不应该离婚的。如果丈夫因为这件事去离婚,要调解·,第一次可能判决不予以离婚。如果丈夫在六个月后坚持与有重病妻子离婚,也会判决夫妻离婚,但是判决从财产等方面多给妻子留一些。【3】如果妻子不是因为病情较为严重,不是因为生理原因,但是长期不愿意与丈夫同房,这件事会引起夫妻争吵,冷言相向,夫妻之间冷漠,甚至有家庭暴力,最后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可以离婚,最终核对证据后,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会判决夫妻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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