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某制造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期外购原材料一批,发票注明买价0元
1、凡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可以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是指企业财务健全,能准确核算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企业年应纳税销售收入达到标准(商业企业80万元,工业企业50万元) 3、新办企业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根据该纳税人的销售合同或者生产经营规模预计其应税销售收入。预计销售收入达到标准的可以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4、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次年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一,代销手续费是向委托代销的厂家收取的,不是向购买者收取的,故它不需要单独作为价外费用去计征增值税;二,代销业务要签专门的代销协议,你按协议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开出地税发票,征营业税,不用冲减进项税;三,没有代销协议,或者超出代销协议外,商业批发、零售企业向生产厂家索要的跟销售数量,销售金额相关的各种返还收入,需要按增值税规定冲减进项税;假如索要的跟销售数量,销售金额不相关的各种返还收入,则是不用冲进项税,开出地税发票,征营业税。
只要计算出销项税和进项税分别是多少就知道当月该交多少增值税了公式如下: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进项税进项税=8.5+0.22+17+1.36-1.02+0.17=26.23销项税=51+0.17+1.19=52.36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进项税=52.36-26.23=26.13注:进项税中的那个减1.02,是因为管理不善而被盗的材料进项税转出的数值。销项税中的51和0.17是(4)那笔经济业务产生的销项税,1.19是(5)那笔业务产生的销项税以上为个人计算如有错误请见谅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4.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5.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根据这些规定,上述公司所购进的白糖、茶叶属于集体福利支出,因此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