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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执行拍卖唯一住房,被执行人家属如何安置?

付*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个人债务咨询 2020.09.14 07:10:30 2336人阅读

法院执行拍卖唯一住房,被执行人家属如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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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拍卖唯一住房,被执行,法律规定可以为家属保留最长期限为20年的最低租房保障金。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也属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人民在处分上是必须要保留被执行人所必需居住的房屋。为对该法律规定在实务上具有操作性,最高院在2004年11月4日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下称查封规定)司法解释中对此作了细化:
1.必需居住的房屋可以查封,但不得处分。该《查封规定》第6条明确了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
2.超过必需居住的房屋,在保障最低生活标准后可以处分。《查封规定》第7条,人民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后,可予以执行

2020-09-14 07:12: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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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被执行人唯一财产拍卖流拍后怎么处置

    专业解答被执行人唯一财产拍卖未成功后,按法律规定,应在60日内组织二次拍卖,最多拍卖三次。若均失败,则启动变卖程序。 首次拍卖未成交时,双方在不损害他人权益下,可协议变卖抵债,法院会批准。且根据法规,二次、三次拍卖价格可逐次降低,降幅不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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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否拍卖被执行人唯一住房

    专业解答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出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必需的范围,同样可被执行。虽然在我国法律一直秉持生存权益高于债权的理念。在执行债务人名下住房时,应保障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一般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但并非被执行人只要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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