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离婚时都为配偶所借的钱是否应该一起还以及如何还的问题所困扰。经办法官说,原则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在法律上有两种例外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夫妻另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发生时知道夫妻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律师解析 债务人一直赖着不还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 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 2.诉讼方式: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支付令: 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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