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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感情不和,分居期间我与老婆强行发生性关系算强奸吗

庞* 河南-三门峡 离婚咨询 2020.09.12 15:00:18 398人阅读

我和老婆感情不和,分居期间我与老婆强行发生性关系算强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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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男女朋友关系也不能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发生关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020-09-12 15:02: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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