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疗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构成要件有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构成要件有哪些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
②因严重不负责任行为导致病人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或死亡的结果
③严重不负责任行为与病员重伤、死亡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病人伤亡存在重大业务过失。在这里,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重大过失而不是一般过失,即从主观上过失程度之轻重来说,行为人主观上存在严重过失。临床医疗活动本身有特殊的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性,医务人员稍有不慎即会发生不幸后果,如果把一般过失行为确定为犯罪,于情理上有失公平、于法律上则有失于严苛。因此,本罪主观方面是指存在业务过失而不是普通过失。医务人员依照法律承担救死扶伤的职责,有义务对自己的医疗业务行为负责,即对病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负责,而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实际是指其业务技术水平。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如何区分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专业解答社会医疗保险,即疾病或健康社会保险,补偿因病、工伤或残障导致的收入中断和医疗费用。涵盖医疗照护、特别医疗照顾、门诊及住院治疗、家庭护理和药物费用。覆盖范围因国家和地区发展水平和社会制度而异,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员工,政府也提供津贴补助。
专业解答社会医疗保险,旨在保障因疾病、受伤等导致的收入中断和医疗费用损失。覆盖广泛,包括普通医疗、特殊医疗等。 然而,因各国发展水平和制度不同,覆盖范围有所差异。资金来源通常由员工、雇主和国家共同承担。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医疗纠纷的概念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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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不同。 )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罪的概念,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刑罚。医务人员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的,由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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