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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后,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景** 江苏-无锡 家事纠纷咨询 2020.09.10 22:20:37 349人阅读

全面营改增后,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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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因此纳税人出售没有产权的车位或储藏间、子女、兄弟姐妹,包括下列情形、外孙子女、土地使用权、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父母、祖父母;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法定继承人。家庭财产分割、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三十六)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无偿赠与配偶:“一、外祖父母:离婚财产分割,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2020-09-10 22:22: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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