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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常见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杨** 云南-昭通 其他咨询 2020.09.10 08:01:28 461人阅读

生活中常见的交通事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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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生活中常见的交通事故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以及造成财产损失的,要求赔偿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但最长时效期间为二十年。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2020-09-10 08:03:28 回复

劳动争议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劳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如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理劳动争议的各种方式的时效期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劳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劳动争议的各种方式的时效期间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之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以及造成财产损失的,要求赔偿的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但最长时效期间为二十年。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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