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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死亡,妻子59岁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鲁* 山东-济宁 其他咨询 2020.09.10 05:48:02 386人阅读

丈夫死亡,妻子59岁能否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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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被扶养人预期利益减少的一种消极损失,当一方受到损害时,其劳动能力丧失导致双方本应享有的共同收入减损,进而影响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另一方本应享有而一方本应负担的生活费用,故夫妻一方能够成为另一方的被扶养人。

2020-09-10 05:49: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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