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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汽油别人家里,吓唬说放火烧人,然后又不放了,应该怎么判?

王** 广东-深圳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08 06:55:41 419人阅读

撒汽油别人家里,吓唬说放火烧人,然后又不放了,应该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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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行为人以放火为手段杀害或伤害特定的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构成故意罪或故意伤害罪。撒汽油的行为,对他人的财产,生命构成现实了威胁,应当认定犯罪分子已着手实施犯罪行为。然后又不放了,属于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020-09-08 06:56: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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