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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和另外两个人共同实施多起盗窃,有的参加了,有的没参加,那我朋友的盗窃数额应该怎么计算

宋** 湖北-恩施 刑事犯罪辩护咨询 2020.09.06 20:01:03 407人阅读

我朋友和另外两个人共同实施多起盗窃,有的参加了,有的没参加,那我朋友的盗窃数额应该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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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第条,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一)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
(二)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三)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应按照您朋友所参加的盗窃案件,具体计算盗窃数额,即使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您朋友一年内连续三次以上盗窃,也构成犯罪。您可以结合您朋友的盗窃次数和数额,来电咨询律师。

2020-09-06 20:02: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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