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十八条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专业解答在此类交通事故中全责方确实有责任承担精神损失费用方面的赔偿。虽然在以往的交通事故赔偿条例并未明确提出需要支付此类费用,但当你遭受伤害而给个人精神层面带来某种困扰时,可以尝试追溯提请精神损失费用赔付。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交通事故中,义务赔偿方给予受害人的赔偿涉及诸多项目,其中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报酬、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具体细节。
专业解答在车祸中,如果只是轻微伤,一般来说是不能索要精神损失费的。因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达到一定的伤害标准,才能主张精神损失赔偿。具体来说,精神损失赔偿的数额会受到侵权方的过错程度、行为发生的环境、后果的严重程度、侵权方的获利情况、赔偿能力以及社会生活水平等因素的影响。
专业解答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精神补偿需满足特定条件:受害者须因侵权致残或死亡,且侵权行为对心理有显著影响但未致严重后果。法院通常仅在受害人伤残时支持精神赔偿。法院可令侵权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等,但并非所有轻微伤害都可索赔。全责或主要责任的侵权者,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将依据事故责任比例裁决。如未达评残标准,受害者无法获赔。
专业解答若保险公司拒绝支付误工费用,被保险人可提出投诉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仅在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害时,方有权申请误工费用赔偿。若仅为财产损失,则无权主张此费用。确保权益,合理维权。
专业解答在处理涉及怀孕人士的交通事故时,精神损伤补偿费需根据创伤程度和精神伤害程度斟酌。法律法规规定,侵犯自然人身体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申请精神损失赔偿。严重精神损害时,赔偿费分五等,普通精神损害时,分四等。确定具体数额时,需考虑加害人过错、施害情境、潜在结果、赢利情况、经济实力及地区平均生活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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