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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买单?

刘** 江西-抚州 离婚咨询 2020.09.02 09:48:55 380人阅读

夫妻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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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2002年,A和孙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后结婚,次年生下女儿B。夫妻俩感情还不错,但是孙女士和婆婆的关系一直不太好。2005年,王家老房子拆迁,分得一笔拆迁款,这原本是件好事,可就为了这个,婆婆和孙女士起了争执。孙女士认为既然有钱了就买两套房子,可以和老人分开住,这样矛盾少些。但是婆婆就是不答应。这一来二往,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的婆媳关系彻底搞僵了。而A偏袒母亲的那种态度让孙女士心都凉了,于是一气之下她带着女儿回了娘家。不料,这一分居就是两年。分居期间,A曾到离婚,可是孙女士觉得女儿还小,离婚会对女儿的成长带来不利的影响,所以坚持没有同意。可2009年11月,A再次到离婚。孙女士见丈夫态度坚决,觉得两人和好已无望,就同意离婚。但是,孙女士认为在两人分居期间,她在女儿身上付出了大量的心血,而作为父亲的A却未尽到,故要求其支付分居期间的抚养费。为此,孙女士提供了一份B在两年内花费的清单:生活费3万元,医疗费2100元,交通费800元,学费6250元,学习机2000元,保险费2980元。她要求根据清单和A平摊。对孙女士的这项主张,A却并不同意,“离婚了我自然会给女儿的抚养费,没离婚之前的花销凭什么让我买单”认为,A和孙女士从2007年年底开始分居,之后女儿一直随孙女士生活,A应该支付从双方分居以来的抚养费,综合考虑A的工资情况和女儿B的生活需要,每个月按照500元计算,小王一共要给出分居期间抚养费1.2万元。对于孙女士提出的其他额外的花费,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2020-09-02 09:50: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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