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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立案规定?

吴** 海南-省直辖 受理范围咨询 2020.08.30 10:22:55 437人阅读

我国刑法对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立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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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020-08-30 10:2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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