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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去借读然后原来学校不放,学校董事长已

ask****911 江苏-淮安 学校侵权咨询 2020.08.30 06:47:56 403人阅读

想要去借读然后原来学校不放,学校董事长已经同意但是会计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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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借读费是不合法的。借读费,是一种不合理的收费,其解释近似于择校费。借读费,是针对学生跨省、市(地)、县(市、区)借读,占据了当地一定的教学资源所收取的费用,其不合理之处在于国内所有的教育都由由国家用广大纳税人的钱进行投资的,地方的投资用的也纳税人的钱不是政府机构哪个人的工资,而地方却要进行擅自收费,这是不合理的。2009年2月2日,财政部、中国发改委下发通知中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2009年起取消。这原本是件大好事,可原来的“游戏规则”突然被打破,借读费取消之后,学校乱收费又少了一个“挡箭牌”。取消借读费在实施过程中,却变成了引发一连串新问题的“导火索”。

2020-08-30 07:04: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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