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2016年陕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计算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后续治疗费的计算方法同上,如未实际产生,可在实际产生后另行主张。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时间也可参照《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公安部)(GA/T)》的规定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3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或(60元---100元)×陪护时间护理依赖程度可参照《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
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120/天计算)
8、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20年=45716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20年=13006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5年=103670元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5年=28815元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20岁-(受害人实际年龄---60]}÷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10、丧葬费金额=陕西省职工平均工资44330元÷12个月×6个月=22165元1
1、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综合予以确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