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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刘* 江西-南昌 房屋租赁咨询 2020.08.23 09:30:19 374人阅读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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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须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我国现行立法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虽然有所规定,但不够完善。
法律规定承租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一般情形下,承租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行使期满未行使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是拍卖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行使。
关于怎么确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合理期限,合同法第230条只规定出租人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但没有明确具体时限,《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房屋所有人出卖租出房屋,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实践中也一般以三个月为合理期间。

2020-08-23 09:3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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