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枣庄法律咨询 > 枣庄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聘书上的印章属于什么章?如果用聘书上定做的印章,印章的内容和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不一样会不会违法事务章是否要去派出所登记?

聘书上的印章属于什么章?如果用聘书上定做的印章,印章的内容和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不一样会不会违法事务章是否要去派出所登记?

刘* 山东-枣庄 经营管理咨询 2020.08.19 18:37:40 383人阅读

聘书上的印章属于什么章?如果用聘书上定做的印章,印章的内容和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不一样会不会违法事务章是否要去派出所登记?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枣庄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枣庄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法律意见】
营业执照名称和店铺名称不一样是可以的
但是经营的东西需要是在营业执照范围以内的东西,不要超出范围了。
注:建议还是跟营业执照上的名字一致的好,避免不必要的一些麻烦。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它们的作用是相同的,都是公司的法律证明文件,按相关的规定营业执照(正本)要悬挂在公司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副本的存在是为了在公司运作中的使用方便而设立的,在日常工作中如果需要营业执照的原件就可以用营业执照副本。副本以折页的开合方式设计的方便携带。

2020-08-19 18:39:40 回复


一、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的书面文件。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是公安机关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表现形式。同时,对被处罚人而言,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是其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证明,也是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重要证据。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这实际上也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总则中规定处罚公开原则的具体体现。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的活动,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也作了明确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另外,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为了提高办理治安案件的效率,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了当场处罚程序。但即使是在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情况下,人民警察也应当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当场填写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二、相关依据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如果你是公安局备案过的有效,如果你是自己改的就无效,可能涉及行政处罚。
《户口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不可以 外省派出所可以调出身份证信息,不是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有原件才行。 急用身份证,必须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流程及所需证件如下:
1、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申领对象为:公民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2、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3、受理窗口受理后直接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申领人在《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5、3天后本人携带《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6、申领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需将以前申领的法换领居民身份证前,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注意★国家规定是3天领取,实际工作中随办随拿。立等可取。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除权日是什么意思
36369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除权日是什么的一些知识,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例如股权除权日是什么,什么是股票除权日,股权除权日是什么?以及分红除权日是什么等知识,快来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除权
22222人阅读

除权是股票的发行公司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作出的,那么股份的除权除息是如何定义的呢,股票除权究竟指的是什么,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公司法中的规定有哪些,以及除息除权的具体内容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改制
8309人阅读

在公司、企业的发展和经营过程中,由于一些原因可能需要进行企业改制,那么企业改制究竟是指什么呢,企业改制法律意见书内容有哪些,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规定是什么,以及企业改制房产营业税规定有哪些呢?

信用证办理流程
17746人阅读

信用证在公司进行过程中有可能使用,那么究竟什么是信用证,信用证的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代理公司信用证流程是什么,国际信用证流程是什么,信用证诈骗的处罚规定有哪些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投融资体制改革
24744人阅读

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实施都有哪些指导性政策规定呢,这些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那么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有哪些,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是什么,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什么?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