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今年年纪大了,想将自己的财产转移到自己的孩子名下,舅妈说以后去世的时候再做遗产继承,但是舅舅不放心,问继承法财产转移和继承有什么不同的吗?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财产继承是指公民死亡以后,由法律规定的享有继承权的亲属,依法承受死者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的行为。而遗产转移则是指公民死亡以后,其遗留的遗产转归亲属、亲属范围以外的人或国家,死者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的行为。
财产继承和遗产转移的含义是不同的,两者并不是一回事,各自包括的内容也不同。财产继承包括方式和继承两种,继承人的范围只能是《继承法》所规定的被继承人的一定范围的近亲属,也就是《继承法》第10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遗产时,继承人受的限制,先由处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方式继承遗产时,则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可以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还可以兼由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具体由哪些人继承,完全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但无论如何遗嘱继承人都不能超越法定继承人,也就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范围。按财产继承方式转移遗产才是《继承法》所说的“继承”。
遗产转移多于财产继承,除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之外,还包括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三种情形。其中遗赠方式的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组织或国家,中的扶养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或死者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这三种方式所进行的遗产转移并非《继承法》所称的“继承”。例如公民甲立遗嘱将自己的部分财产遗赠给好友乙,虽然在甲死亡后乙将承受甲遗嘱中所指定的遗产,但这并不能称为“乙继承了甲的遗产”,而就是“乙接受了甲的遗赠”,乙也并不是甲的继承人。
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除了当事人不同这一主要区别以外,在适用的条件,遗产转移的方式上也不相同。总之,财产继承方式与遗产转移方式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绝对不能混为一谈。
几种遗产转移方式的适用是有顺序的。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首先按遗赠养协议办理;无遗赠养协议而有合法遗嘱的,按遗赠或遗嘱继承办理;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如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有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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