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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购房合同,请问只有购房合同贷款好办吗?

赵** 海南-海口 债务债权咨询 2020.07.14 15:13:44 489人阅读

不久前,儿媳妇儿在开发商看中一套房子,因为儿媳妇怀孕了,向黑宝宝换一个大点的房子,于是最近就在办理这个事情,目前只有购房合同,问有购房合同贷款好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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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经过正规程序一般没问题,若是招行抵押类贷款,目前只接受以房产作抵押,抵押物一般为房产证原件,暂不支持购房合同作为抵押。

2020-07-14 15:21: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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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购房合同是可以申请住房贷款的,但还需满足其他的条件才可以贷款。
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07-14 15:14:44 回复

你好,关于只有购房合同能做公证吗有如下回答购房合同可以办理公证。
流程如下:
一、当事人需提供的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
4: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
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
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
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
9:付款赁证(如已付款)
10: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1
1: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二、公证程序
1、申请与受理:合同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要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是否接受办理的决定。
2、审查:公证机关(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
3、出具公证文书:公证上机关 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公证证词、公证员签名、公证机关(公证处)盖章、出证日期。
三、公证费用房屋买卖合同公证费用以合同成交价计算,按成交额的比例计收(司法部委托的境外律师公证收费例外)。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后,签订出售合同再进行公证的,每份合同只收200元人民币手续费。 国家发计划委员会、司法部计价费(1998)814号文件对公证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取。 标的额500001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 标的额10000001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 标的额20000001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 标的额50000001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 标的额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 公证费实行当事人平均分摊的原则,当然也允许当事人一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多承担或全部承担公证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不公平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还是有作用的,是购房重要凭证,因此应该保留,不要随意丢弃。房屋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将过户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房屋交易价格; 2、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进行网签,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 3、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例如:面积、房屋坐落等; 4、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卖双方在房屋登记发证大厅办理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买方10个工作日后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再次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领证; 5、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6、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房屋买卖交易全部履行完毕。

解答如下,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就是说你们双方可以商量确定一个履行时间,如果商量不成,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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