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购住房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规定办理楼盘备案手续;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购买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存量成套住房;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以上是苏州的相关条件。公积金人身属性很强,无法用于其他人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单位和职工必须同比例缴存。这意味着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会相应增加。您提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请参考如下内容:
1、只有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拥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若没有缴纳,那么就不能申请。
2、申请贷款前必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大于等于六个月,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时断时续,说明他的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极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没有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的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一定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以外,还需要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会影响到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5、公积金贷款期限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个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一定要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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