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主是80岁的老太太,和我签购房合同的是房主的闺女,房屋买卖合同无委托书,代理人是她闺女代签房屋买卖合同,并按了手印,想问下,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2020-07-04 10:08:02 回复专业解答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委托书公证是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单方授权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文书。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所有权人即委托人将办理房屋买卖的权利授予受托人的行为予以证明的活动。
专业解答在房地产委托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自行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可依据相关法律及合同条款,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处理。重要的是,当事人应遵守并执行最终的法律文书,否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专业解答在房地产委托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自行解决争议。若协商无果,可依据相关法律及合同条款,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或法院处理。重要的是,当事人应遵守并执行最终的法律文书,否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专业解答若遇房产交易纠纷,建议当事人聘请律师协助。解决此类民事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流程包括:准备并提交诉状及相关证据;按法院安排参与庭审;若对判决或裁定不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专业解答若遇房产交易纠纷,建议当事人聘请律师协助。解决此类民事争议,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流程包括:准备并提交诉状及相关证据;按法院安排参与庭审;若对判决或裁定不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律师解析 公正委托代办房屋买卖,卖房的公证书要给买方一份。 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活动时,要向第三人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来确保民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另外,也方便第三者因为标的物自身的问题来向对方进行追偿。 委托人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应亲自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草拟的委托书(我处可提供代书服务)以及与委托房产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等;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律师解析 房屋买卖委托书可以公证。 公证委托书需要委托人与受托人到公证机关填写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启动公证程序、制作谈话笔录,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律师解析 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即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如买卖、出租、抵押等,将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 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 委托书公证是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单方授权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文书。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买卖房产,如果业主很忙无时间办理买卖房产的手续,或者对于交易流程不熟悉,这种情况下都涉及,将此事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情况,是需要办理公证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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