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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婆婆在她老儿子那突然去世,死因不明,

166****770 吉林-长春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0.06.23 15:15:49 308人阅读

我家婆婆在她老儿子那突然去世,死因不明,,我去调病历,老太太便血六,七天,血压五十到九十五,体温38.3才去医院,住院二天患方要求出院,两天就去世了,法律上可不可以追究那个儿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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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0-06-23 15:41: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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