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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利权的保护对于专利来说至关重要,但专利保护都有是有期限的,专利在保护期内是合法有效的,超过法定的保护期,专利权也就不存在了,专利保护期限从哪一天起开始计算不同类型的专利保护期限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发明专利保护期限比较长,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相对短一些,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和可以延期吗通常来说是不可以延期的,上述所提到的十年二十年已经是最长保护期限了,需要注意的是,专利保护期并不是一直拥有的,如果权利人忘记缴纳相关年费和其他费用,保护期也是有可能终止的,但是大家不必太过担心,忘记缴纳也没关系,通常都有宽限期的,宽限期内按时缴纳就依旧享有保护期,宽限期通常是一个月,如果超过宽限期仍没有缴纳就会产生滞纳金了,这一点需要注意。专利权也有可能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在这两种情形出现时专利终止,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专利期限到期,专利终止时,保护自然结束,那么我们最后总结一下,专利的保护期限首先是短于专利期限的规定,起始日是专利的申请之日,终止日取决于专利权人,但最长时间至专利期限终止日。专利一旦到最终保护期限,知识产权局会发出相关公告,这时全社会都可以使用这项专利技术,所以专利最终也是造福社会的,以上就是对专利保护期限的简单介绍,对保护期的管理以及年费的缴纳,权利人如果无暇顾及或者是担心遗忘,可以找专利机构寻求帮助,机构通常会帮助权利人进行实时监控,避免出现过期的现象。
2020-09-30 08:14: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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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的确定申请日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有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是,如果该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申请日是按照本次申请文件提交日计算还是按照优先权日计算,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由于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所以在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2020-06-22 16:04: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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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的第一日(起算日)不计算在期限内。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例如,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1998年6月1日,其实质审查请求期限的届满日应当是2001年6月1日,其实质审查请求期限的届满日应当是2001年6月1日,而不是 2001年5月31日。又如,专利局于1999年12月16日发出的通知书,其推定收到日为1999年12月31日,如果该通知书的指定期限为两个月,则期限届满日应当是2000年2月29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法定节日是指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法定假日是指每周的周六和周日。国家公告移用假日,以北京市政府的公告为准,例如,某一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是2001年5月8日,即2001年5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5月1日-3日为国际劳动节法定假日,5月4日-7日是移用假日)
2020-06-22 16:03: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