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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是否应该共同分割结婚前赠送的财物在结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分割。相关法律知识《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19条“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0-06-17 18:14:1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