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婚后怀孕生了孩子,我想向自己的单位的上级直属领导申请哺乳假期,但是我总是考虑的比较多,不了解国家相关规定,想详细的问一问呢哺乳假是否一次性休吗?
从法律上讲,这是不可以的。如果允许这样休,那么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就名存实亡,失去了意义,那还不如延长产假就行了,何必规定哺乳假呢?在协商的情形下,必须双方达成一致性的意见,才能够集中休假。用人单位如果集中休假,则是违法的。一旦女职工反悔了,就会对用人单位产生不利的影响。单位也许会说,这也是你情我愿的呀,为什么违法了?我说,劳动法上的很多规定,都具有强制性,不是靠双方协商就能够规避的。如缴纳社会保险,你能说已经和劳动者协商约定好了,双方都同意不缴纳社会保险,而认为这种行为是合法呢?这是在规避国家的法定义务,侵害了社会保险制度,约定当然是无效的。
2020-06-11 10:07:43 回复
哺乳假可以一次性休吗
哺乳假和产假一样,对妈妈和宝宝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但哺乳假的时间很零碎,那么,哺乳假可以和产假一起休吗?关于这方面,法律并不会强制,如果向公司提出申请,在公司领导批准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的。每天一小时的叫授乳假,产假后的6个半月叫哺乳假!《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假的相关规定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推动计划生育,促进优生优育,提高民族素质,国家制定了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具体如下: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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