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青岛法律咨询 > 青岛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家里被偷了,已报案。立案后,物价局只将丢

家里被偷了,已报案。立案后,物价局只将丢

185****8095 山东-青岛 刑事立案咨询 2020.06.09 17:31:35 469人阅读

你好。家里被偷了,已报案立案后,物价局只将丢失的金货价格核价了一万四千多,作为本案案值。丢失的熊猫金银币和全套的人民币物价局不做核价。那这样可不可以认为不核价的东西他们就不用赔了?

其他人都在看:
青岛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青岛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1599696102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江苏-徐州 咨询解答:4273条

你好,物价局不做核价,应该会书面说明原因。但是不核价,不代表没有丢失,不代表嫌疑人应该赔偿。只是14000元已经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所以对于其他财物的价值方面,公安机关可能不会太强求。

2020-06-10 11:56:1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