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求权主体是商品房的买受人。商品房是房地产企业开发的对社会公众销售的房屋,存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宅基地则不属于商品房,不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规定的惩罚性赔偿。买受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购房目的可以是生活消费,也可以是投资盈利。
2、适用惩罚性赔偿尽适用于特定情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8条、第9条规定的六中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欺诈与违约行为,而虚假广告、定金陷阱、质量缺陷、面积误差等其他欺诈与违约行为不适用惩罚性赔偿,出卖人承担一般违约责任。
3、惩罚性赔偿是以合同无效或效力终止为前提。买受人主张惩罚性赔偿,首先应当请求宣告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撤销、解除买卖合同。反之,即使出卖人存在欺诈与恶意违约行为,但买受人不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或者不请求撤销、解除买卖合同,自然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
二、惩罚性赔偿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1、恶意违约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8条,恶意违约包括两种情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至商品房所有权移转之前,出卖人对在建工程与建成后的商品房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名下财产,将在建工程抵押于第三人获取建设资金,或者将商品房再次出售于第三人。不同权利发生冲突时,法院需要审查抵押合同与后买卖合同的效力,第三人利益得到法院保护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的惩罚性赔偿的情形只要三种,如下: 一、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三、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的惩罚性赔偿的情形只有三种,具体如下: 一、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三、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律师解析 惩罚性赔偿的7种情形是: 产品缺陷导人身损害的赔偿。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赔偿。 环境污染造成严重后果的侵权责任赔偿。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赔偿责任。 因买方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赔偿责任。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买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法实现的赔偿责任。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造成用药者人身损害的赔偿责任。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的惩罚性赔偿的情形只有三种,具体如下: 一、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三、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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