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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产

132****3881 广东-汕尾 土地承包咨询 2020.04.28 11:42:45 496人阅读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集体土地使用证丢失,产权人也去世了,怎么补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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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故农民个人之间不能私下转让。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过户给您后,宅基地使用权也相应转让。您在申请房屋过户手续时可同时办理相应的宅基地过户手续。以上就是关于我想咨询一下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证能过户吗的具体回答!

2020-04-28 11:4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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