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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民营医院上班,疫情期间,单位安排轮流

152****7197 山东-烟台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20.04.24 14:22:33 438人阅读

你好,我在民营医院上班,请问疫情期间,单位安排轮流值班,虽然每天只是值半天的班,但是当初院长答应我们按照一天班的工资给我们发放,现在财务部通知我们只给发放半天的工资,疫情期间没有值班的同事,需要缴纳自己负担的保险费用,今天是2020.4.14,到目前为止也没给我们发2,3月的工资,我们应该怎么合法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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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疫情期间没有上班的也有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停工停产时间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30日):正常工资标准支付
2、停工停产时间超过30日,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可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标准支付工资,但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3、工停产时间超过30日,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待岗工资,由于各地区待岗工资支付标准不一,具体待岗工资以当地政策为准。

2020-10-01 09:36: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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