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据公章法人章担保人私章都是经办人盖的后不还款,起诉法人担保人和公司,公司把钱都转移外面匿名公司了,叫法人和担保人承担责任,律师辩护说借款时都不在现场,是经办人用的章法院也默认了,款让公司还,与法人担保人无关,这合理吗?
经办人拿到公章的手段比较关键,如果公司公章法人私章担保人私章都是通过正常途径委托,托管出借的话,应承担出借这些关键凭证的后果,就是连带责任。
2020-04-24 15:10: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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