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酒店上班,属于前台收银,酒店涉黄被公安机关查封了,然后把前台全部带走,在看守所一个月取保了,每个月得去当地派出所报道,前几天检察院打电话让去一趟,说要我们退工资,他们所谓的赃款,工资是我们的劳动所得,让我退四万多,而且是在法院没有判决的情况下,我退吗?检察院可以没收这些钱吗
您好,涉嫌什么罪名?您跟本案的人员什么关系?我要先了解一下您这边的详细情况才能给您合理化的建议,如果需要帮助您查看电话直接联系我,或者加我微信(同手机号)帮助您。
2020-03-20 11:10:00 回复
店涉黄被抓,被逮捕说明已涉嫌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极大可能要判刑。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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