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渔业局在我国是一个比较冷僻的部门,基本上不会主动去执法,只要没人举报就没事。你电黄鳝也不要大张旗鼓的搞,注意一下就行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