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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如果到了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也缴满15年了,科室医疗保险没交够25年,可以退休吗?

136****9833 北京-朝阳区 医疗事故赔偿咨询 2020.02.28 08:06:43 320人阅读

你好!请问如果到了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也缴满15年了,科室医疗保险没交够25年,可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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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219136条

你好: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建议咨询当地 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最新规定为准

2020-02-28 09:0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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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如果到退休年龄保险也缴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然后接着交医保同样享受医保待遇,直至缴满25年为止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补足25年退休后就不需要再交医保了。同样也享受医保待遇。没有硬性规定自己选择。  养老保险要至少交满15年,以后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如果你是男性,按60岁退休计算,从现在交到退休正好15年,可以保证你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金;如果你是女性(50或55退休),到退休的时候未交满15年,可以申请延迟办理退休手续,补缴未足年限,到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并不影响你享受按月领取退休金待遇,如果不想延迟退休,也可以选择一次性补交

2020-11-20 13:17:40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51850条

您好!是 可以主张的,是合法的

2020-02-28 16:32:02 回复
地区:北京-朝阳区 咨询解答:43061条

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2020-03-06 22:42:18 回复
地区:北京-海淀区 咨询解答:102672条

您好,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最新规定为准

2020-02-28 13:54:47 回复

国家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限定,2015年12月底之前已退休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公司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总体水准为2015年度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联盟办法。  挂钩调整就是体现为“多工作、多交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与交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准等因素挂钩,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公司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予以照看。  近期以来,黑龙江省政府正在按照这个通知要求,联盟当地事实上,抓紧制定实施细则,预计正式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还需要耐心等待,但养老金提高部分都是从2016年1月开始补发的,敬候佳音。

退休时按规定补缴医疗保险费的,当年个人账户不作调整,在医保年度末账户结转时,按缴费基数的3.5%补记入个人账户。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的条件)  
(一)工种必须按原劳动部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  
(二)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  
(三)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  
(四)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料的认定  
(一)特殊工种退休审批以职工档案为审批资料,以职工档案的原始记载审核认定职工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岗位、从事工种等。  
(二)职工档案中从事特殊工种原始记载资料不全,或达不到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三)职工档案中没有从事特殊工种记录,通过后来补办的证明材料,不能作为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依据。  
(四)对于工种名称、劳动条件、专业性质与其他行业相同的工种,如果原行业主管部、委下发文件时,经国家原劳动部同意,已明确规定可以比照其他行业特殊工种执行的,可比照执行;否则,不得比照执行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  
(五)对从事特殊工种基层干部的界定,仅限于工作条件与职工相同且跟班作业的班组长。  
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办理程序  
(一)凡要求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每月10日前向所在单位(或档案代理机构)递交提前退休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工种名称、具体从业期限及能证明所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资料。  
(二)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理由、工种岗位、具体从业期限及原始资料结合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要求办理提前退休人员的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从事特殊工种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三)所在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于每月20前将当月公示无异议的提前退休的名册及个人档案、个人补充的辅助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于每月25日前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四)市人社局具体负责审批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实行每月审批一次,从审批的次月起计发基本养老金。  
(五)县人社局对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在市局审批的次月10日前将个人档案退还给原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并简要说明不符合的理由。  
(六)单位或职工档案托管机构应在十日内将审批情况及不符合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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