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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到八岁,但抚养权一直归男方.男方一直没付出抚养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吗?

138****0231 湖北-武汉 离婚咨询 2015.07.21 14:49:57 2079人阅读

协议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到八岁,但抚养权一直归男方.男方一直没付出抚养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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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2020-09-22 13:48:3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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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者双方的情况或者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抚养权可以先跟对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上述规定的法定理由,法院很难支持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2019-06-09 02:18:59 回复

,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因此,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判定标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法律上孩子在未满2周岁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并由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2周岁但未满10周岁的可根据孩子长期有谁抚养、来决定最终的抚养人、这存在着一个感情问题、如果由于孩子变换生活环境而感到不适、还由原抚养人抚养、10周岁以上可征求孩子的意见、还要看双方经济能力和给孩子的成长环境、如果男方现在的经济能力明显高于女方、男方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女方有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同时女方享有定期看望孩子的权利

,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因此,关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判定标准,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三)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法律上孩子在未满2周岁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并由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2周岁但未满10周岁的可根据孩子长期有谁抚养、来决定最终的抚养人、这存在着一个感情问题、如果由于孩子变换生活环境而感到不适、还由原抚养人抚养、10周岁以上可征求孩子的意见、还要看双方经济能力和给孩子的成长环境、如果男方现在的经济能力明显高于女方、男方可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女方有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同时女方享有定期看望孩子的权利

您好,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
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
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
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
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
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
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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