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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药立案标准

更新时间: 2021-05-31 1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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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卖假药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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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律师
周金广律师

周金广律师

浙江墨竹律师事务所

周金广律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律师行业,从业十多年,参与办理案件近千起。现作为主任律师,管理有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公司事务、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劳动用工六个专业化律师团队。在刑事、公司、婚姻、债权债务等领域,办案经验丰富。周金广律师在每个案件中依靠对证据充分把握、对法律的研究分析,总能寻求出最佳代理、辩护方案,取得意想不到的办案效果。多年的办案经验及法律实践工作使其形成了认真负责、办事干练、思维严密、讲证据重调查的办案风格,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能较好的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高的律师品德和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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